荣昌区人民医院门诊弱电改造项目采购公告(以此为准)

2021-10-09 15:02:31采购办

荣昌区人民医院门诊弱电改造项目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重庆优佳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荣昌区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荣昌区人民医院门诊弱电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竞争性谈判内容

分包号

分包名称

最高限价

(元)

保证金

(元)

备注

1

荣昌区人民医院门诊弱电改造项目

487588.55

9700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注:1、供应商公章以供应商单位法人公章为准,其他“业务章”、“专用章”等不得作为供应商公章使用;

2、材料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标标准。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三、谈判资格

谈判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谈判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荣昌区人民医院(http://www.cqrc120.com/)”网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按《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响应报名及保证金缴纳的通知》(渝财采购﹝2013﹞30号)文的规定,报名方式为谈判当天现场报名,竞争性谈判文件购买费在各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一并缴纳。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为:单份售价为:500元/分包(售后不退)。采用非现金方式现场缴纳:微信或支付宝。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二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足额缴纳了保证金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购买费。

(五)谈判地点:重庆市荣昌区创新发展中心10楼17号。

(六)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1年10月14日北京时间14时00分。

(七)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4日北京时间14时30分。

(八)谈判开始时间:2021年10月14日北京时间14时30分。

五、保证金

(一)供应商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保证金数额应当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2%。

(二)缴纳保证金方式

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谈判内容”),由供应商从其账户将保证金汇至以下指定账户,保证金的开始缴纳时间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谈判当天北京时间   14时30分。

保证金账户:

户 名:重庆优佳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荣昌昌州支行

账 号:50050117630000000393

1转款备注:荣昌区人民医院门诊弱电改造项目保证金(可简写)

2、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汇款的时间要求;请供应商使用网银及柜台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本项目不接收柜台现金存款、结算卡、刷POS机及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缴纳保证金(如:微信支付、支付宝等方式),如果由于供应商未按以上约定方式缴纳保证金导致无法谈判和无法退付保证金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为了方便保证金的核查,请各供应商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转账凭证原件带至谈判现场备查。

4、保证金必须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金额缴纳。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采购代理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重庆优佳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3-46338677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谈判,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五)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投谈判。

(六)本项目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布的竞争性谈判文件及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荣昌区人民医院(http://www.cqrc120.com/)”网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七)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八)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项目实施全过程中,安全问题由成交供应商单位自行负责。

八、现场踏勘

(一)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由供应商自行踏勘。

(二) 供应商应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地方材料等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或出现对施工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被拒绝。

(三)供应商承担现场踏勘的责任和风险。踏勘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现场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九、联系方式

(一)监督机构:重庆市荣昌区人民医院纪律检查室

联 系 人:诸女士  张女士

联系电话:023-46331880

联系地址:荣昌区人民医院(原老保健院内)

(二)采 购 人:重庆市荣昌区人民医院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23-46331363

联系地址:重庆市荣昌区广场北路三号

(三)采购代理机构:重庆优佳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段女士  

     联系电话:023-46338677 15320527498

联系地址:重庆市荣昌区创新发展中心10楼17号

荣昌区人民医院门诊弱电改造项目发布稿.docx